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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926章 意料之外(370)


一般的小孩出生以后,父母做的第一件事就给他上户口,这件事坐起来原本也不复杂,只要带着孩子的出生证明和医院开具的证明书,还有准生证之类的父母身份文件,去当地的公安部门,户籍管理机构申请一下,很快就能办理妥当。

但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,孩子的个人户口问题,也是很难办下来的。

比如说。

只有一对合法夫妇,在结婚以后正常生下来的小孩,才能很轻松的上完户口,这样的孩子一般被称为婚生子。顾名思义就是婚姻状态下出生的孩子。

但是除了婚生子之外,还有一种孩子,他们的父母并没有办理结婚证,也不存在任何婚姻关系,但是却偏偏有了孩子,也就是我们俗称的私生子。

私生子的母亲大多都是未婚妈妈。

有些是在怀孕之后被未婚夫或者男朋友抛弃,又因为身体问题不适合打胎,只能把孩子生下来。

这种情况还算比较好的,如果这位母亲愿意抚养自己的孩子,只要能拿到一些证明,到当地的公安部门说明情况,交纳一笔社会抚养费后,大多都可以把孩子落户在自己名下。

当然,不是每一个未婚妈妈都有这样的魄力,更多的人都是选择在生完孩子以后,偷偷遗弃到孤儿院,从此不闻不问,自然也就没有上户口的麻烦。

还有些私生子的母亲是被有钱男人暗中包养的情/妇,也就是所谓的“小三的孩子”。

这个有钱男人往往自己有家庭,也有婚生的儿女,却依旧在外面包养了别的女人,作为情/妇。

当情/妇有了孩子,男人又不可能和老婆离婚再和她结婚,更不可能偷偷娶了情/妇,否则就是犯了重婚罪。

在这种情况下,情/妇所生的孩子,自然就成了大众口中不能见光的私生子,同样是不能轻易上户口的。

不过,能包养情/妇的男人往往都比较有钱,即使不太喜欢自己的私生子,也不会介意随便花点笔钱打通一些关系,轻易就能给孩子弄到一个正常户口。只是这个私生子往往不会落户在男人自己名下。

俗话说,有钱能使鬼推磨。

对于很多有钱人而言,能用钱解决的麻烦都不叫做麻烦。

这些普通人才会烦恼的问题,自然也不会放在他们的眼里。

还有一种更特殊的情况,则是只有国内才会有的国情。

我国从1971年开始实行计划生育政策,从1980年开始推行“一胎政策”,也就是独生子女规定。

一对合法夫妻只允许生一个孩子,无论是男是女,都不允许超生。如果被发现有超生的家庭,国家计生局会对其进行罚款。家庭条件越好、超生数量越多,罚款就越严重。

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,国内的思想状态还比较封建,重男轻女的思维依旧顽固存在。

越是贫穷落后的地区,重男轻女的思维就越严重。国家所推行的计划生育政策,如果是在农村家庭,一胎就直接生了儿子还算好,对这个政策也不会太抵触。